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第四章 建设与利用第三十八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提高农田建设标准和质量,逐步建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生态良好的高标准农田。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