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修复第二十三条已修改禁止偷采盗挖、污染损害、非法买卖、违法加工运输黑土和泥炭,禁止非法开垦黑土地。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黑土地认定和黑土地破坏鉴定办法。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