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黑土地规划、调查、保护、修复、利用、监测、评价、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