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五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在黑土地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