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黑土地保护的宣传教育,引导和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黑土地保护行动,增强全社会黑土地保护意识。

每年5月25日所在周为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周。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