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城建档案馆和区、县(市)城建档案馆(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接收、保护、利用等工作。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