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二章 殡葬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第十八条有效公墓区域以外的已有坟墓不得重建、扩建为大型坟墓。鼓励公墓区域以外的已有坟墓迁入公墓、骨灰堂安葬或者生态安葬。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