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旅游促进条例第十九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以帕米尔高原作为旅游品牌形象,建立县、乡、村三级景区旅游宣传联动机制,将旅游品牌形象宣传融入公益、文化娱乐等各种宣传活动。鼓励使用帕米尔高原旅游品牌形象标识。鼓励旅游经营者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宣传活动。地方法规 ·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