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旅游促进条例第十二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保护和挖掘传统特色文化,支持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遗迹等开发文化旅游产品。鼓励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民间艺术、手工艺等开展民俗旅游。鼓励利用传统节日开展节庆旅游。地方法规 ·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