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二十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推进适老化住宅小区建设,开展老旧住宅小区的坡道、公厕、楼梯扶手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改造。鼓励、支持已经建成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