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五条有效严禁芝罘岛地下水开采,已有的地下水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按照有关规定限期封闭。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