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有效本条例所称12345热线工作人员包括市12345热线工作机构和承办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参与热线事项办理的工作人员。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5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