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养老服务条例/第八章 监督管理第六十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建设,组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实施养老服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根据需要制定养老服务地方标准。鼓励和支持养老服务组织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