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七章 激励保障第五十二条有效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慈善捐赠等形式提供、参与或者支持养老服务。支持专业性的社会组织依法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担任监护人或者提供相关服务。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