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养老服务条例/第六章 医养康养结合服务第四十五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医养康养结合机制,统筹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