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拒绝驶离高速公路的,由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二千元罚款。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第七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