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不文明行为治理体系,实施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制度,开展不文明行为治理工作。

地方法规 ·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