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第十三条有效在维护网络文明方面,应当遵守下列文明行为规范:(一)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弘扬正能量;(二)抵制网络谣言和不良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三)尊重他人权利,拒绝网络暴力;(四)不发布或者传播具有低俗、淫秽、暴力等内容的信息;(五)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六)维护网络文明的其他文明行为规范。地方法规 ·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