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