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规范公民的文明行为,提高公民文明素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