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五条有效城市绿化工程的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投标人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良好的从业信用记录等内容。城市绿化工程招标时,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中园林专业专家人数不少于委员会专家人数的三分之一。地方法规 · 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5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