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绿色、宜居、美丽湘潭,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