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第二章 旅游规划引领和政策扶持第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客运交通基础设施体系和多元化出行接驳体系,合理布局公共交通线路,建成连接城区、主要景区、交通集散枢纽的快速交通网络。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规划旅游客运专线、观光公交线路或者游客中转站。口岸、机场、车站、码头、景区等应当设置停车场、上下客站点,旅游旺季时可以增设临时停车点。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