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汤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水源所在地相关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单位、汤河水库管理单位应当编制本单位水源污染事故应急方案,报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做好应急准备,定期进行演练。汤河水库管理单位的应急方案还应当报所在地水行政部门备案。

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