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第五章 政务服务便利措施第四十五条有效鼓励政务服务机构提供紧急办理、上门办理、节假日办理等便民服务,具体措施由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会同政务服务机构规定和公布。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