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第五章 政务服务便利措施第四十四条有效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站点建设,推进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向村寨、社区等延伸,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