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条

有效

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邻省同级人民政府协同加强赤水河流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流域内城乡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合作机制和固体废物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