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侵权人因侵犯知识产权受到罚款处罚后,自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五年内再次实施同类违法行为的,知识产权具体管理部门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罚款数额予以双倍处罚。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