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社会事业第六十条有效自治县提倡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积极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调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地方法规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2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