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财政与金融第五十条有效自治县区域内的金融机构应当加大对县域内各项事业的信贷支持。对重点工程、公共基础设施和涉农等建设项目应当给予重点扶持。地方法规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2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