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自治县依托乡村特色、民族民俗文化、生态和长寿品牌资源,加快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和健康养生产业,打造全国知名生态长寿文化旅游胜地。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对境内旅游资源实行依法保护、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自治县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开发自治县旅游资源。

自治县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旅游规划编制、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形象推广和旅游特色产业发展。

地方法规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