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同经济发达地区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经济、技术合作。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制定优惠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技术和人才参与自治县建设,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