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批准后,应当设立规划线路控制保护区,范围为:以规划线路中线为基线,每侧宽度六十米内;规划有多条线路平行通过地段,经专项研究确定。

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