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公益宣传。

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