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宾馆、酒店等单位协助做好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工作。

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