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条有效市、区(市)人民政府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完善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行线下和线上政务服务融合,优化政务服务流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本市政务服务事项应当全部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实现一网通办。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