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南四湖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南四湖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科学划定渔业功能区,优化渔业生产模式,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发展南四湖绿色健康生态渔业。在南四湖流域从事水产养殖的,应当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施肥、使用药物,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饲料,其养殖废水排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