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鼓励节水服务机构与用水单位签订节水管理合同,提供节水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资金支持、税费优惠等扶持政策。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