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乡村绿化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坚持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科学发展特色林果、花卉苗木、木本粮油等经济林,促进乡村增绿,农民增收。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