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保障本市流动人口合法权益,规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