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铁路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铁路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社会公众的铁路安全意识,共同维护铁路安全。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