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有效电子商务企业和快递企业应当实行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再利用,使用环保箱(袋)、环保胶带等环保包装材料。鼓励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地方法规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2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