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决定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应当由业主大会按照法定要求表决通过,不得授权业主委员会决定。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