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铁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建设工程本体的风险以及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管线、设施的安全影响、环境影响等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报告采取措施防止和减少影响,保障其安全。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