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二章 设施规划与建设第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当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养老服务需求等情况逐步提高标准。地方法规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