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五章 机构养老服务第二十二条有效设立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在市场监管或者行政审批部门办理登记。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符合事业单位条件的,应当依法在事业单位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县(市、区)民政部门办理备案。地方法规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