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章 犬只免疫与登记第十四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对养犬人提交的养犬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发放养犬登记证和犬牌。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地方法规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3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