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实施与监督第二十条有效鼓励相关单位和部门组织开展时代楷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优秀志愿者等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活动,激励城乡居民争做文明有礼先进典型。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