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湖保护和治理条例/第五章 生态修复第三十九条有效衡水市、自然保护区内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内源污染的治理,对蒲草、芦苇、荷花等水生植物进行科学利用、平衡收割,及时清除固体废物,科学治理底泥,推进水体循环,提高自净能力,保持水生态平衡。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