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湖保护和治理条例/第三章 资源保护第二十二条有效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对自然保护区鸟类等野生动物分布状况、生活习性、栖息环境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估,建立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档案。禁止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